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3号)和《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提升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管理水平,在组织各市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确定将东营市、日照市、聊城市列为全省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期限至2022年12月底。
二、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提升管理标准化与信息化水平,并及时总结成熟经验做法。
三、试点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联系,并每半年书面报送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我厅将持续跟踪指导。
联系人:窦骞、谭权,电话:0531-51765171,邮箱:douqian@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