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辽宁省地方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辽市监发〔2020〕28号)要求,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编制完毕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包括生产、销售、使用、科研、高校、检验、认证、管理等行业的单位或个人),意见可参照所附《辽宁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反馈。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4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反馈,可以以邮件、信函等形式进行。
联系方式: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杨杰
联系电话:13998353871邮箱:yangjsafety@163.com
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邮编:110000
附件1: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