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价协〔2021〕02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智能转变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规范我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收费行为,促进BIM技术应用服务在我省工程项目中广泛应用及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琼建招〔2017〕337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经讨论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参考相邻省份近年颁布实施的基价,结合我省物价水平、,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协会组织编制了《海南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参考价格》(以下简称“本参考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参考价是指从事BIM技术应用服务的企业在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阶段,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根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以合同方式制定相应条款及出具成果文件所收取的费用。
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根据服务项目类型明确服务内容,收费价格及缴费方式,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三、本着“公开透明、合理、规范收费”的原则,本参考价实行明码报价,自觉接受委托人,行业协会和社会的监督。
本参考价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1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参考价格
一、参考价格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含装配式建筑)、综合管廊工程。
其他类型工程和改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BIM技术应用要求
(一)BIM技术建模精度、应用范围、提交成果应符合国家规程或标准。
(二)根据工程项目复杂程度、应用深度不同,在项目立项时应明确计取BIM技术应用要求和配套费用,并计入工程建设成本,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专款专用。
三、参考价格说明
(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服务费用=计价基础×单价或费率。
(二)费用基价表为单阶段应用服务费用,当同时提供两个阶段应用服务时,按两个单阶段费用之和的65%计算。
(三)费用参考价格不包含BIM应用管理平台、BIM技术开发、配套软硬件等费用,如需管理平台、配套软硬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定。
(四)超出国家或海南省发布的有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标准时,费用由双方协商,上浮比例不超出20%。
(五)使用装配式技术,在本参考价基础上乘以系数1.20。
四、应用BIM技术收费计价参考
(一)建筑工程(含装配式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