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上海市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深入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应用和发展,近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开始施行。
《管理办法》共六章39条,包括六部分。
“总则”部分,对《管理办法》设立的目的和意义、适用范围、工程总承包的定义及相应管理部门进行了明确;
“承发包管理”部分,对发包条件、招标条件、承包人资格、禁止条件、项目经理资格、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分包、暂估价招标、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最高投标限价和概算进行了规定;
“合同和结算”部分,对合同形式、风险分担原则、结算和决算审核进行了规定;
“主要参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部分,对建设单位管理、建设单位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内部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责任、分包单位责任、工程总承包项目人员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责任、监理单位责任以及合同信息报送进行了规定;
“监督管理”部分,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过程资料、竣工验收和保修、业绩认定、现场监管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附则”部分,对参照执行、解释部门以及施行日期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