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浙安委〔2020〕10号)和《浙江省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要求,为指导各地开展城市道路脱空检测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城镇道路检测技术导则(试行)》。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