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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021-08-05 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对2021年6月1日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10件,失效3件,修订1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本通知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

  附件:

  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决定修改的市建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4.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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