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65号)文件精神,省厅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对我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
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对公示结果进行申诉,申诉材料应在公示期内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邮编:450016,联系人:李智龙(厅建设管理处), 赵明博(厅质检站),联系电话:0371-8716640187165250。
附件1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公示.xlsx
附件2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