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90号)文件精神,省厅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对我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
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对公示结果进行申诉,申诉材料应在公示期内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邮编:450016,联系人:孟巍(厅建设管理处)、翟彦伟(厅质检站),联系电话:0371-87165238、87165250。
附件:
1、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20210317.xlsx
2、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20210317-IDhiden.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