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A2标)施工总承包及双井至里木店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包括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A2标)、双井至里木店段,其中:
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2〕582号),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建设。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9901哈尔滨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588号)批复,施工图设计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G9901哈尔滨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北环永源至双井段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2〕473号)批复。项目法人单位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收费公路专项债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2〕581号)批准建设,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9901哈尔滨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589号)批复。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由黑龙江省财政厅以《关于同意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批复》(黑财金〔2022〕105号)批复。《项目实施方案》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作为PPP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作为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
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A2标)施工总承包及双井至里木店段PPP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A2标)施工总承包及双井至里木店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打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
北环永源至双井段,路线起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接在建的吉黑高速山河至哈尔滨段永源枢纽,经宾县永和乡、糖坊镇,跨越松花江后,止于呼兰区双井街道,接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路线全长40.736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
全线共设置桥梁6906.3m/20座(含互通主线桥及主线上跨分离立交),其中特大桥4668.5m/1座,大桥1710m/10座,中桥527.8m/9座,无小桥,涵洞24道。设通道34道、天桥7座。全线设置糖坊1座互通式立交。设置监控通信站1处(松花江特大桥管理站,与糖坊服务区同址建设),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与糖坊收费站合建),服务区1处。
主要控制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宾县永和乡、糖坊镇、松花江、哈尔滨市呼兰区沈家镇、双井街道、G1011哈同高速、哈佳客专。
(2)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双井至里木店段
北环双井段至里木店段,路线起于呼兰区双井,接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经呼兰区长岭街道、孟家乡,跨越呼兰河后,经松北区乐业镇、对青山镇,止于肇东市五站镇,接拟建的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段(安居枢纽)。路线全长50.199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
全线共设桥梁6387.90m/26座(含互通及服务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按全幅计),其中特大桥3427.00m/1座,大桥1734.50m/6座,中桥1226.40米/19座,主线设涵洞39道、通道26道。全线设双井、长岭(枢纽)、台屯3处互通式立交。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
主要控制点:起点哈尔滨市呼兰区双井街道、长岭街道、孟家乡;呼兰河特大桥;松北区乐业镇、对青山镇;肇东市里木店镇、终点五站镇;G102哈肇公路、G222嘉临公路、G1111鹤哈高速、G202黑大公路、G10绥满高速;滨北铁路、拟建哈尔滨至伊春铁路哈尔滨至铁力段、哈齐客专和滨洲铁路。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A2标)施工总承包及双井至里木店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打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BH1。
2.3 合作模式
本次招标包括A项目和B项目,其中:
2.3.1 A项目为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A2标)施工总承包:包括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北环永源至双井段项目(A2标)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全线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建设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48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12月2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6年12月19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2 B项目为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双井至里木店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B项目以PPP模式实施,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具体为:
(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为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双井至里木店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双井至里木店段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识别、准备、社会资本方选择、执行和移交等工作。
(2)中标的社会资本递交履约担保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投资协议》、《PPP项目合同》后,与项目实施机构签署《投资协议》。
(3)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与选定的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并作为特殊管理股东。双方签署《股东协议》(合资协议)和《公司章程》,并认缴其应缴部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4)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
(5)在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资金筹措、施工图优化、建设实施;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养护及设施设备维修、项目债务偿还、资产管理,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营服务标准提供通行服务。
(6)项目公司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获得投资回报。
(7)在合作期内,项目实施机构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养护和移交情况进行监管。
(8)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等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按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给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2.3.3 B项目回报机制
PPP项目(B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
2.3.4 B项目投融资结构
B项目批复估算总投资70.71亿元,对应PPP项目总投资51.02亿元。初步设计批复概算68.28亿元,沿线地方政府负责筹集的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5.79亿元不纳入PPP合作范围且不计入PPP项目总投资,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的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0.52亿元(用于项目公司的临时用地土地使用费(除取、弃土场外临时用地)、土地出让金、土地复垦费)纳入PPP合作范围且计入PPP项目总投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对应的PPP项目总投资52.11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方自有资金出资6.965亿元(占51%),拟申请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交通专项建设资金11.867亿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债务资金(含建设期利息)33.278亿元。
项目资本金按批复概算总投资的20%安排,为13.656亿元。政府方以拟申请的车购税资金出资6.691亿元(占项目资本金的49%),中标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出资6.965亿元(占项目资本金的51%)。政府方以拟申请的车购税中的5.176亿元作为建设期投资补助。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债务资金的还本付息责任,政府方不承担融资义务及债务偿还责任。
2.3.5 B项目合作期限
B项目PPP合作期限共3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