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黑高速公路哈尔滨至红光段、红光至明水段公路建设项目勘察监理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2021-026-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黑高速公路哈尔滨至红光段、红光至明水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为《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横二线”珲春至乌兰浩特高速公路联络线(G12)吉林至黑河高速公路(G1211)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贯黑龙江、吉林两省中部地区,并已列入《黑龙江省综合立体交通规划研究(2021- 2050 年)》中。经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开展部分国省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函》同意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工作。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监理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吉黑高速公路哈尔滨至红光段路线起于哈尔滨市松北区利民组团,设置枢纽互通与G1111鹤哈高速相接,同时设置利民服务型互通与城市路网对接,往西北方向下穿规划哈伊高铁后向北,于对青山镇北侧青年村与都市圈环线设置枢纽互通立交,路线经榆林镇西侧,在榆林镇设置榆林互通,于兰西县城西南上跨S311,在西北侧设置兰西互通与S213交叉,经红星乡东,终于兰西县红光乡,与吉黑高速公路红光至明水段起点相接。路线全长67.497km。桩号范围为K0+000.000~K67+497.000。其中大桥1170m/5座、中桥880m/16座、小桥64m/3座,涵洞40道、分离式立体交叉6处、通道38道、天桥33座。全线共设互通5处(含2处枢纽互通和3处一般互通),匝道收费站3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项目估算总投资628064万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补助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
主要控制点:起点(与G1111鹤哈高速交叉点)、都市圈环线北环段、兰西县城、终点(吉黑高速公路红光至明水段起点)。
(2)吉黑高速公路红光至明水段路线起于绥化市兰西县红光乡,经平山镇、北安乡后进入青冈县,在青冈县芦河镇北侧设置芦河互通立交后向北,在青冈县西侧孙小窝棚处采用桥梁跨越青冈靖河国家湿地公园及G203,与在建S18绥大高速设置双喇叭枢纽互通立交,路线继续向北在劳动乡西长发屯南侧跨越S503,经永丰镇西侧向北,在G202既有永丰收费站处设置永丰互通立交,在迎春镇南侧上跨G202,于G202东侧布线,设明水互通立交与S212相衔接,终于明水县城东侧李德贵屯,与吉黑高速公路明水至拜泉段相接。路线全长93.821km,桩号范围为K67+497.000~K161+317.669。其中特大桥1526m/1座、大桥1000m/5座、中桥322m/6座、小桥44m/2座、涵洞59道、分离式立体交叉4处、通道21道、天桥44座,共设互通立交4处,含1处枢纽互通立交、3处一般互通立交(其中两处与服务区合建),匝道收费站3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2处。
项目估算总投资730286万元,资金来源为补助资金和发行国内债券。
主要控制点:起点(吉黑高速公路哈尔滨至红光段终点)、青冈县城、明水县城、终点(吉黑高速公路明水至拜泉段起点)。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化市。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监理设计咨询,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的现场监理以及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并形成勘察监理设计咨询审查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竣工证书之日止的勘察设计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4勘察监理设计咨询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止。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 | 路段名称 | 里程
(km) |
勘察监理设计咨询主要工作内容 | 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人民币) |
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
SJ-ZX | 吉黑高速公路哈尔滨至红光段 | 67.497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竣工证书之日止的勘察设计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项目测量、地质勘察等外业工作进行监理,对勘察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报告; 2、提交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成果(包括招标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报告; 3、对施工过程中重大设计变更等后续工作的进行监理。 |
169 | 364 |
吉黑高速公路红光至明水段 | 93.821 | 195 |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交通部及黑龙江省关于公路工程勘察监理设计咨询方面的文件、规定。
2.7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