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沪舟通道工程项目业主为沪舟通道前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投融资方案研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舟山至上海综合运输通道,全长约65公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1)交通项目投融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研究;2)项目资金需求及来源分析;3)同类项目投融资模式调研;4)投融资方案可行性分析;5)根据不同的实施模式进行定性分析;6)财务测算;7)协助编制相关工作汇报材料;8)配合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9)资料归档;10)其他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和法务服务。
2.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研批复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