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合肥至温州高速公路金华至缙云段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同意开展前期研究,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与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缙云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前期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合肥至温州高速公路金华东阳至丽水缙云段起点位于金华东阳市南马镇,顺接义东高速,路线向南经金华市东阳市、永康市,丽水市缙云县,与台州段顺接。路线全长约58. 8km,其中东阳段约0.6km、永康段约11.3km,缙云段约46.9km。
2.1.2 拟建工程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高速公路双向6车道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设计,路基宽度为33.5m。
2.1.3 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约213.1亿元,建安费约146.47亿元,其中金华段29.91亿元,缙云段116.56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合肥至温州高速公路金华至缙云段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设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第1标段,具体内容为:(1)合肥至温州高速公路金华至缙云段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全线1:2000地形图测量或补测。(2)相关专题:包含土地预审(含但不局限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用地方案论证等)、规划选址、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估及文物调查评估、专项地质勘察(如有)。(3)按照初步设计深度提供本项目互通以及与东永、台金高速公路交叉节点的设计方案。
2.3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专题均按要求完成且初步设计通过批复止。
具体工作节点:(1)自合同签订后5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项目建议书初稿;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的修改和完善,并向发包人提交项目建议书报批稿。
(2)项目建议书核准批复后5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日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和完善,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3)相关专题报告进度要求满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审批需要。
(4)自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全线1:2000地形图测量或补测并提交相应成果文件。
(5)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日内,完成按照初步设计深度提供本项目互通以及与东永、台金高速公路交叉节点的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