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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甘肃省PPP项目公路勘察设计前期工作设计工期的规定》
2022-04-26 来源:甘肃交通运输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决策部署。厅安委办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5年11号)、《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9年7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甘肃省PPP项目公路勘察设计前期工作设计工期的规定》,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按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规定,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4月25日至4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厅安全监督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张荣贵 0931-8485737。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公路勘察设计前期工作合理工期的规定(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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