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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指南《试行》4月1日实施
2023-03-27  

  2023年2月,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贵州省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指南(试行)》。该指南从贵州省山区高速公路实际出发,围绕扩大内需战略实施,站在全省“一张网”管理的角度,紧紧围绕政企协同、业务协同和产业协同需求,以数据和知识驱动为核心理念,以构建数字型、安全型、高效型、协同型、低碳 型智慧高速公路网为总体目标,打造“三级中心、四层架构、四大中台、八类应用”的智慧高速公路体系,为贵州省智慧高速公路网建设提供技术指导。该指南实施日期为2023年4月1日。以下摘取了指南的部分内容。

  基本要求一般规定

  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应贯穿高速公路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全生命周期,应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施工建造、运营管养全周期全要素数字化水平。

  基本要求建设目标

  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应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促进公路交通运输提效能、扩功能、增动能为导向,以构建数字型、安全型、高效型、协同型、低碳型智慧高速公路网为总体目标。

  智慧高速公路功能目标宜为实现高速公路全业务数据驱动、全要素物联感知、全周期智能建养、全时空运行调度、全路域主动管控和全行程品质服务。

  智慧高速公路业务目标宜为显著提升高速公路智能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基本要求建设内容

  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应从路段级、路网级两个层面进行实施,路段级建设应符合全省智慧高速公路网建设的总体要求。智慧高速公路路段级建设项目分为新建、改(扩)建智慧高速公路和运营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三类, 应以提高路段精细化管理和品质化服务水平为导向。

  架构体系一般规定

  智慧高速公路架构体系应适应高速公路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全省“一张网”管理的总体要求。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应围绕“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总目标,面向智慧建设、智慧管理、智慧养护、智慧运营和智慧服务需求,强化行业体制机制改革、现代科技创新赋能、新型基础设施保障三大支撑,着力推进高速公路与数字产业、先进制造、路衍经济等融合发展。

  架构体系业务架构

  应充分考虑高速公路的功能定位、设施特点、交通流量及沿线自然和人文条件等因素,以需求为导向,构建智慧高速公路业务架构。智慧高速公路业务架构可表述为“两纵五横”,“两纵”指行业管理网(政府端)、企业运营网(企业端),“五横”指智慧建设、智慧管理、智慧养护、智慧运营和智慧服务5大业务域。

  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应以先进信息技术赋能业务,有效提升高速公路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精心服务能力。

   数字化基础设施

  一般规定

  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应以路段为单元进行统一建设,设施配置必须考虑周边相邻路段的数据共享、业务协同需求;运营高速公路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宜以区域为单元进行提升改造。

  智慧高速公路数字化基础设施宜包括基础设施信息模型、智能感知设施、智能安全设施、智能管控设施、边缘计算设施、车路协同设施、智能养护设施、智能出行服务设施以及基础配套设施等,应根据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服务的实际需求确定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高速公路数字化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工程有机融合,构建互联互通的高速公路数字化基础设施体系,为智能化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融合通信设施

  一般规定

  融合通信设施配置应满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业务需求,结合高速公路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体制,提供语音、数据、图像等信息传输服务。融合通信设施建设宜遵循“公专互补、宽窄融合、固移结合”原则,充分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建设泛在异构物联网络。高速公路融合通信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光纤通信设施(OTN)、4G/5G、NB-IoT、Zigbee、RFID、DSRC、C-V2X、SD-WAN、MESH 等。

  智能云平台

  一般规定

  智能云平台建设应遵循标准统一、技术先进、高扩展性、高可靠性、高可用性、易管理维护等原则,可采用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等方式。智能云平台构建应采用分布式计算架构,使数据中心软硬件资源弹性化,实现行业内资源共享,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在智能云平台方面,包括云平台部署、云计算资源池、云管理平台、技术中台、数据中台、算法中台、业务中台。

  智能化应用

  一般规定

  应面向高速公路全生命周期实现建设管理、收费管理、综合执法、养护管理、安全管理、运营管理、经营管理、出行服务智能化等主要功能,将相关功能应集成至智能云平台,基于同一平台实现高速公路网“可视、可测、可控、可服务”。

  在智能化应用方面,包括建设管理智能化应用、综合执法智能化应用、安全管理智能化应用、养护管理智能化应用、收费管理智能化应用、运营管理智能化应用、经营管理智能化应用、出行服务智能化应用。

  信息安全

  一般规定

  行业云平台应按照GB/T 22239、JT/T 1417 第三级安全要求执行。区域级/路段级云平台应按照GB/T 22239 第三级中的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的要求执行。外场设备应按照GB/T 22239 在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及安全计算环境等方面的三级安全保护要求,同时充分考虑外场设备的物联网属性,开展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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