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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024-03-18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各公路管理局、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动2023年度贵州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23〕67号)工作要求,我省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已经完成并于2024年2月19日至3月1日公示结束,共评价设计企业12家(详见附件1),施工企业27家(详见附件2)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在贵州省公路局官网(网址:http://glj.guizhou.gov.cn/)、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官网(网址:http://jt.guizhou.gov.cn/)、中国·贵州信用交通网站(网址:http://202.98.195.53:10000/index.html)进行公布。

  二、本次评价结果有效期持续至2024年度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布为止。

  三、公示期间,绥阳县交通运输局提出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经核查,2023年6月13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名称变更通知,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名称变更情况属实。

  四、进入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的设计、施工从业企业,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引用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范围与我省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相关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五、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第六条规定,除非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或有关行政机关对从业单位采取明确的驱逐、清场、取消中标资格等措施,否则信用评价的结果不影响从业单位已经承揽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

  附件1:贵州省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企业-主体工程信用等级汇总表.xlsx

  附件2:贵州省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路桥隧(含路面)信用等级汇总表.xlsx

  贵州省公路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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