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一、制定《细则》的必要性
2024年2月1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规〔20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行为,优化了公路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根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合同和劳务合作合同的示范格式文本”,同时为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各项措施,推动《管理办法》落地实施,省交通运输厅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一)制定起草工作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管理办法》的工作部署,责任单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2月研究制定了《细则》起草工作方案,由省交通运输厅综合建设处负责起草工作。
(二)完成资料收集。2024年3月,省交通运输厅广泛收集了交通运输部历年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广东、四川、浙江等省外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和合同示范文本,为起草《细则》提供充分依据和借鉴参考。
(三)开展市场调研。根据收集资料制度调研方案,对两家省属国企及三家央企云南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座谈并形成调研问题清单,同时组织相关建设单位、律师及专家团队对问题清单进行梳理、讨论并形成意见采纳清单。
(三)抓紧《细则》起草。根据意见采纳清单确定《细则》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据此于2024年5月中旬拟出《细则》初稿,经讨论研究后,6月中旬形成初稿文稿。
(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2024年7月,省交通运输厅综合建设处将《细则》文稿发送厅相关处室和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于8月上旬组织相关单位、律师及专家团队共同研究回复并按意见对《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与省属建设集团及部分央企云南公司针对《细则》(征求意见稿)再次进行座谈。
三、《细则》的主要内容
《细则》共七章、三十二条,主要包括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总则、管理职责、分包条件、合同管理、劳务合作、行为管理和附则等内容,主要为:
(一)明确了行业监管职责分工。在第二章管理职责中,明确了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管理职责,同时对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分包人及劳务合作企业承担的责任及工作流程也进行了说明。
(二)明确主体和关键性工作范围。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增加了第十二条内容,规定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所列主体和关键性工作不得进行施工分包。同时明确负面清单内容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负面清单》执行。
(三)明确施工分包与劳务合作界面。对施工分包、劳务合作进行了定义,进一步明确了二者区分界面。明确除施工分包以外,承包人(分包人)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其他以劳务活动为主,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作业人员及所需机械、设备、器具(不限制规模),由承包人(分包人)负责施工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并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主要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等的施工活动统称为劳务合作。
(四)明确了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分包管理职能。为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规范分包各方的行为,《细则》详细规定了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和分包人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中的职责。
(五)明确了分包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分包备案流程。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对应的资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能力和信用水平。承包人应在分包工程实施前,应当对分包合同进行备案审查,未经备案的分包合同不得实施。
(六)完善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合同审查要求。新增第十六条分包合同审查内容,对分包合同审查程序按照承包人申请、监理人审查、发包人审查进行了明确,对各审查环节程序提出了要求,同时制定了附件2《云南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格式范本》、附件3《云南省公路工程劳务合作合同格式范本》和附件4《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申请表》。
(六)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保障责任。对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劳务合作企业各方制度建设体系和各自职责进行了规定,对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作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