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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客运行政审批事项能放则放
2015-03-05 
        去年8月,福建省首先在厦门试点行政许可方式改革,在旅游客运领域尝试下放运力指标,积极优化旅游运力结构,并将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至全剩

        据介绍,根据《福建省道路客运班线与运力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福建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试行),福建省运管局按“总量控制、分批投放”原则,将厦门市际旅游运力指标下放,委托厦门市运管处用招投标方式进行运力投放。

        福建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客运市场环境,同时有效推动道路旅游客运企业做大做强,为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优质的旅游运输服务保障。

        除了旅游客运领域的试点,更大范围的审批制度改革接踵而来。2015年,6项由福建省运管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今后,福建省运管局仅保留省际(除省际毗邻县外)道路客运行政许可事项。

        下放的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中,包括班线客运或旅游包车客运的经营许可,市际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客运运力投放许可,省际毗邻县间客运班线的行政许可等。

        “今后办理班线客运许可不用再跑省会了,在市运管处就能办,又省事又省心。”福建三明某客运企业负责人十分欣喜。

        按照相关文件,委托实施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措施,由福建省运管局另行制定并办理委托相关手续。

        “简政放权后,省级运输管理部门将集中更多的精力去参与市场运行规律的调研,做好政策引导和行业监管,从而更好地服务市尝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福建省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周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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