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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航务局积极做好《航道法》宣贯工作
2015-03-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厅航务局根据交通运输部、省厅对《航道法》宣贯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宣贯工作。编印了《航道法》宣传手册和《航道法》张贴画,分别发送省辖市、直管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航务局派专人将宣传手册直接送到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等10多个相关部门。在厅办公大楼内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还指导各市航务海事机构做好宣贯工作。(厅航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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