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交通运输系统一批集体和个人被交通运输部授予“全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
2015-03-12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总结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及未来努力的方向,并宣告为期三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圆满结束。《通报》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涌现出的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我省海北州交通局、西宁市大通县交通局、海北州门源县交通局、玉树州曲麻莱县交通局、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人民政府5家单位被授予“全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先进集体”,青海省公路局荣统瑞、海北州交通局孙海东、海东市平安县农村公路管理站李金声、海西州都兰县路政管理大队方智会、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人民政府祁利德5名同志被授予“全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先进个人”。
《通报》指出,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在六个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一是服务大局,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取得突破;二是深化改革,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取得突破;三是依法治路,农村公路法制建设取得突破;四是落实资金,将养护管理纳入公共财政支出取得突破;五是加强考核,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取得突破;六是示范引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取得突破。《通报》强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比,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养护资金投入仍然不足;二是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三是农村公路基础薄弱。《通报》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养护管理工作;二是总结推广活动经验;三是加大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四是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