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归桥,路归路,让补贴与价格分离”
2015-03-12
“如果还是按传统农业方式应对现在的‘三农’问题,是没有出路的。”长期研究农业经济学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一现身便成为各路记者“围猎”的目标,他今年抛出的提案尤为引人注目———我国应放弃以价格支持手段补贴农业,除保留农机具购置补贴,将其他补贴统统调整归并,按土地面积补贴。
所有国家对农业都有补贴,我国亦不例外。柯炳生向记者介绍,我国从2003年开始,建立了农产品四项补贴和价格支持的政策体系。这一政策体系在前些年中,较好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我国粮食生产获得十一连增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但时过境迁,随着外出务工收入的不断增加,补贴对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作用显著减弱;与此同时,我国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却全面高于进口产品的价格。“直接后果是导致大量进口,同时国内产品出现卖难,国家库存大幅度增加,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这进而导致国家库存补贴大幅度增加,不堪重负。”他说。
2014年,我国又开始改革价格补贴方式,在大豆、棉花试点目标价格制度,政府不再直接收购,让价格随行就市,再补贴差价给农民。但柯炳生研究发现,试图通过目标价格来摆脱托市收购造成的困境,也是行不通的,国家财政补贴代价巨大,而解决问题效果并不明显,甚至适得其反。
“无论是现在作为政策主体的托市收购,还是作为改革方向的目标价格补贴,都是通过行政手段改变价格关系,使得资源的配置不合理。这样的政策,实际上就是计划经济的翻版表现,是无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的。”柯炳生认为,要从根本上化解目前的困境,关键是要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
“这就是桥归桥,路归路,让补贴与价格分离。”柯炳生具体建议道:保留农机具购置补贴,而将所有的其他补贴归并到一起,建立土地面积补贴,即每个农户获得的补贴,只与土地承包经营的面积挂钩,而与种植的产品和价格无关。这样的补贴政策,对农民提供了收入支持,不扭曲市场,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并且操作极为简单易行。
柯炳生表示,按土地面积补贴不仅补贴效率高,还可以让市场价格信号指导农民,实现地区比较优势和国际比较优势,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同时,更科学合理地调整农产品贸易结构。我国土地面积紧缺,合理的农产品贸易结构是进口土地密集型产品,例如大豆、油菜籽、棉花等,生产其他高亩产或高附加值的产品,例如玉米、蔬菜和水果等。“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这样的贸易结构会自动形成。”他乐观地表示,用土地补贴来取得现有的各种扭曲市场的补贴,就能够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好有限的农业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