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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开展船舶修造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15-03-12 
        

        为健全完善全市船舶行业监管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排查和治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造船行为,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船舶行业又好又快安全发展。近日,吉安市船舶检验局、工信委、安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消防、公安局、供电公司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9个月的船舶修造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专项活动主要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造船企业私设造船场(点)、无照非法生产建造船舶的行为;船舶企业违规租借资质证书、违规租借生产建造场地,不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不按国家现行船舶建造标准和规范、不通过船舶技术设计图纸审查、不按规定申报建造检验进行船舶生产(改建)等行为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整治。

        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信息互通、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对在专项整治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无法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工信委勒令造船企业停产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场点,报市安委办,由安委办提请市政府依法关闭或取缔;对无证无照进行船舶建造的场(点)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生产活动,查封、扣押其生产工具和产品,并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供电部门按照市安委办通知和相关规定,对无证无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造船场(点)停止供电;对被通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被安监、市场监督、消防等部门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船舶检验局暂停受理其船舶建造检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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