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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积极推进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2015-03-12 
        为切实做好我省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和顺利完成,我厅于本月初组织召开了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衔接会议,就农村公路“十三五”建设规划、内河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道路运输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十三五”建设规划、高速公路“十三五”建设规划、国省道“十三五”建设规划等6个专项规划内容进行了座谈。省公路局局长段建国、厅总工程师王立东、厅综合规划处、航务局、运管局等相关负责人,以及部规划院编制人员参加座谈,共同研讨“十三五”期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商议明确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我厅提出要重点把握好四点要求:一是要紧扣黑龙江省情特点进行分析。紧密结合黑龙江“五大规划”、“中蒙俄经济走廊”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规划、城镇化规划等重大发展战略,突出体现黑龙江沿边开发开放、农业现代化、产业转型等发展特点和需求,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目标和任务。二是要加强现状评估和问题分析。充分重视对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准确把握当前黑龙江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基础和薄弱环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到问题分析有针对性,能够对目标和任务的确定提供依据。三是要在综合交通的视角下开展规划。要体现综合交通的思路,注重公路、水路与铁路、民航、城市交通等方式的衔接,以综合运输枢纽、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等关键问题为突破口开展研究,做到统筹规划、一体化规划。四是要注重可操作性、务求实效。规划要有针对性、实用性、指导性,要“接地气”、“能落地”。加强调查研究和征询意见,避免宏观、泛泛地提出任务和措施。对于建设规划,建设项目的遴癣排序、投资确定、资金保障等,要注重细节推敲,结论的确定要有充分依据。要注重资金解决思路的研究,确保规划实施具备条件和可操作性。

        

        (厅综合规划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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