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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电动出租车起步价格将于3月15日进行调整
2015-03-13 
        为提高房山区出租汽车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区域出租车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广大乘客安全快捷出行需求,经房山区政府批准,自3月15日起房山区电动出租汽车起步价格(3公里以内)由8元调整为10元,其他收费标准不变。在3月15日至3月25日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期间新旧价格并行,已调整计价器并更换价标的出租汽车按新价格标准执行,未调整计价器或未更换价标的按现行价格标准执行,3月25日全部完成区域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和价标更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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