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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沁源县交通运输局荣获全市文明单位称号
2015-03-23 
        

        近日,长治市沁源县交通运输局被长治市委、市政府授予市“文明单位”称号,体现着市县对该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和褒奖。

        走近他们,扑面而来的是清爽的简约文明之风,公示栏内的办事流程,走廊里的格言警句,公路两旁,建设工地的标语口号,都已成为价值观“不说话的老师”,温馨的灶房,暖心的慰问,贴心的活动,快乐的操场,处处跳动着文明的节拍。

        从严肃的学习课堂到建设工地现场,从女工书屋到职工体检,处处带着感情,闻着汗水,冒着热气,散发着芬芳,传递着文明。

        近年来,该局党支部始终把文明建设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组织在创建文明单位中的作用,有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制定创建方案。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目标,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丰富创建活动。突出文化引领,践行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党建帮扶、双联帮困、节日慰问、爱心捐款等活动,突出红色主题教育开展演讲比赛、篮球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是提升文明素养。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党校老师讲课,召开座谈会、交流心得体会,组织观看警示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加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语言、行为、环境、思维和心态文明五方面入手,大力开展文明培育活动。

        近年来,该局通过持续不断的文明创建活动,交通机关及交通运输行业文明程度得到了整体提升,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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