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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将引入新运营商参与轨道交通PPP项目
2015-03-26 
        

        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包括66条措施,涉及生态环保、交通设施、能源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高精尖”产业等7个领域136个示范项目,预计吸引社会投资金额将大大超过前三批总量之和2600亿。其中,棚户区改造是首次被纳入重点领域。

        解读

        社会资本进入政府不会缺位

        “这是本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健康发展的一份统领性文件,将对推动本市重点领域投资建设,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发挥重要作用。”今天上午,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强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不意味着政府就缺位了;相反,政府应承担的职能作用将发挥得更好。

        该负责人还强调,《实施意见》立足“四个中心”的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在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选择上,严格对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坚持控制增量、疏解存量、转型升级,引导社会资本对符合首都定位的重点领域加大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在推动非首都功能调整疏解上发挥积极作用。

        亮点

        PPP财政补助变政府购买

        关于健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机制,《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实现政府投资、购买服务和协议价格相互协同,明确了新增PPP项目要将现行的财政运营补助政策转变为政府购买服务,按企业主营业务计入收入。这一政策就是强调在PPP过程中,政府这一方的支持以市场要素的角色参与和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此外,在政府投资、购买服务和协议价格相互协同方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已有更细化的操作方案,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将正式出台。

        地铁将引入新的运营商

        《实施意见》表示将完善轨道交通运营竞争机制。目前,北京地铁主要有两家运营商——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和京港地铁。下一步,市政府将在保证运行安全和效率的基础上,考虑引入新的有实力的运营商。这些运营商可以独立进入,也可以和具备实力的社会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到轨道交通PPP项目中来。

        按照2020年轨道交通规划,未来新建线都将积极采取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在建和已建成线路也将积极盘活存量,拓宽社会资本进入渠道。

        为社会投资配给盈利资源

        《实施意见》将完善盈利性资源综合利用机制。将实行“主体运营+经营性配套资源+特许经营权”的一体化投资运营模式,具体就是对于能够通过配给一定盈利性资源,实现公益性项目和商业开发一体化实施的项目,明确由一个主体来运营,通过给予经营性配套资源并授予公益性部分的特许经营权,完善项目的投资回报机制。

        比如将建立轨道交通建设土地综合利用机制,对新建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利用范围原则上不少于周边500米半径区域;对轨道交通站点及周边、车辆段上盖以及地下空间进行土地综合利用,相关政府土地收益和综合利用收益全部封闭运作,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再比如完善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运营机制,通过招标方式,将项目的枢纽部分和商业开发部分交由一个社会投资人一体化实施,商业开发部分收益用于平衡公益性的枢纽部分建设资金。

        按项目类型细化供地方式

        《实施意见》细化了土地供应政策。此次《实施意见》进一步对不同类型项目适用划拨、协议出让、竞争出让、租赁等供地方式进行了细化说明。其中,属于可按划拨政策供地的项目,经社会投资人申请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对新增的盈利性医院和养老设施,供地之前要先行公示,只有一个申办主体的,按市场地价水平供地;有多个申办主体的,由市国土部门商市行业主管部门,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供地。

        市政基础设施吸引社会资本

        《实施意见》也提到了国资国企改革。长期以来,一批市属国有专业公司在供排水、垃圾处理、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承担了重要的建设运营任务,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市在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中,强调将国资国企改革和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同等待遇、公平择优、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各类型企业充分竞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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