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速限速标准提至120公里
2015-03-27
3月26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决定主要对江西高速公路超速处罚标准进行修改,这为今后江西调整高速公路限速标准提供法律依据。该决定自7月1日起施行。据悉,江西省政府拟对符合技术指标的运营高速公路先期实施小车120公里/小时、货车及大中型客车100公里/小时的限速调整。
修改前 限速100公里被指“高速不高”
目前我省现行高速公路限速标准是小型车辆最高时速不超过100公里,大型车辆最高时速不超过90公里,而周边省份的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标准分别120公里和100公里,两者之间存在明显落差。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提高我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准呼声不断。今年春节,在北京经商的余先生向记者抱怨:“我每次回老家,就被江西高速拍照罚款。”
修改前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的,予以警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50%以下的,处1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每增加10%的,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元。
对此,省公安厅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严格执行我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准,严肃查处超速违法行为,是减少超速违法行为所引发的交通事故的有效措施。余先生很纳闷:为什么高速限速100公里?这样的高速还是“高速”吗?希望江西尽快把高速限速标准提高到120公里。
修改后 提至120公里 超10%以上要罚款
余先生的愿望将要实现了。新通过的决定将我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调整为小车120公里/小时、货车及大中型客车100公里/小时。对此,有专家表示,“这一调整实现了我省与相邻省份对接,从而彻底改变了‘高速公路不高速’的现状,也消除了‘低限速、高罚款’的不良影响。”
同时,决定还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的,予以警告”的规定删除,调整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予以警告;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50%以下的,处2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每增加10%的,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元。”
也就是说,当小车限速标准调整为120公里/小时,今后司机们开车上江西高速公路就要绷紧一根弦,因为只要时速超过限速标准10%,即超过132公里/小时,按照新办法规定就至少要罚款200元。据悉,通过省公安厅按照修改前后的不同处罚标准随机抽取数据的测算结果显示,修改后的罚款总体金额比现行罚款金额有所下降。
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全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志牌的调整更新工作预计可在3个月内完成。
释疑 为何以10%作为处罚分界点
为什么以超速10%作为处罚分界点,而不是以前的20%?
据省公安厅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统计,我省高速公路小车超速违法行为绝大多数集中在超速20%以下区间段,其中超速10%以下违法行为超过总数的1/2以上。若还以超速20%作为处罚分界点,则将大部分超速违法行为纳入处罚较轻的档次,容易导致超速10%以上违法行为明显增多,带来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对此,新通过的决定将以超速10%以上作为处罚分界点,因为这样能够更好地限制轻微超速违法驾驶员控制车速,并引导严重超速违法驾驶人降低车速。
这些高速仍暂限速100公里
对于弯道半径等一些极限指标达不到要求的特殊路段,还有隧道群、极少数行车视距不良的特殊路段,暂时实行原限速标准,待经过严格的行车速度检测、安全技术评价后,再确定行车限速值。如:
温沙高速部分路段
景鹰高速部分路段
景婺黄(常)高速部分路段
上武高速部分路段
德上高速部分路段
昌九高速北段连接线
……
(暂时维持原限速标准路段约占6.3%,里程269公里)
信息日报记者袁思东文(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