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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2015年强力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十项重点工作
2015-03-30 
        

        客观总结成绩准确研判形势

        省公安厅交管局2015年强力推进道路交通管理十项重点工作

        2015年3月25日,全省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实事求是总结了2014年全省公安交管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研判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就全面深化我省公安交通管理警务机制改革,强力推动全省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上台阶进行了全面部署。

        会议由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胡益林主持,政治处主任李培兰宣读了2014年交管工作先进表彰决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王健伍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局机关全体民警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区)、县(市、区、特区)公安局分管局长,各交警支(大)队班子成员,支队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支(大)队未上路执勤的民警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王健伍讲话

        回顾2014:实现五个“新”

        2014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拾科学发展、后发赶超、推动跨越、同步小康”主战略、公安部“四项建设”、公安厅“八三三”工作部署和“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主线,以“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为目标,以制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发展的问题为导向,以警务云建设为保障,以大数据应用为支撑,以云计算技术为核心,以“大指挥”体系建设为引领,催生警务运行新机制,全省公安交管工作实现了创新突破。

        警务机制改革迈出新步伐。通过深化警务机制改革,成功搭建以指挥中心为载体的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一二三”工作架构,实现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的“大集中、优整合、高共享”,打破信息壁垒、业务壁垒、权力壁垒,实现了交管局机关从机关型向实战型、从传统指挥型向扁平指挥型、从单一业务型向管理复合型转变,在服务政府公共应急救援、筑牢反恐维稳防线、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构筑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内部管理转型增效方面取得了全新突破。

        信息化建设进入新阶段。交警总队基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PGIS)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科技手段构建数据资源池,搭建一体化指挥平台。在堵塞信息化建设投资黑洞,破解“存不下、传不了、运行慢、用不上”等瓶颈问题的同时,实现了“基础信息化”,推动了“警务实战化”。指挥中心发挥扁平化优势,通过路网监控系统布控查缉“红眼客车”的工作法得到了部、盛厅领导高度肯定。公安部交管局下发正式文件在全国推广贵州经验,并三次在全国培训班、现场会、视频会上作先进经验发言。信息化建设项目荣获全省省直机关组织创新奖和公安机关科技强警组织管理奖,路网监控平台荣获全省公安机关科技强警一等奖。

        整体性治理取得新突破。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系会议促进各级、各部门交通安全责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和行政问责机制初步建立并有效运行。在农村道路板块,以印江为试点,全面推广“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工作机制,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农村道路交管网络;在高速公路板块,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级层面路警管理力量的高度整合和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路警并举、综合执法、转型增效、树立形象”的整体治理模式初见成效;在源头监管方面,牵头与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安监局在“云上贵州”搭建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整合公安、交通、安监部门和公路运输企业关于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危险品运输、校车、租赁车辆的动静态监管数据,将全省5.33万家运输企业、59.9万名运输驾驶人、1755家重点监管企业、2.9万台重点监管车辆、4341家租赁企业、3.5万台租赁车辆纳入实时在线监控。

        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为契机,大力宣扬“我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把我当家人”的贵州交警精神,全省交警队伍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展现了忠诚、为民、奉献、奋斗、公正、廉洁的贵州交警队伍形象。出台《贵州省公安交警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规定》、《加强全省交警队伍作风建设十项措施》等警规铁纪,堵塞管理漏洞。制定《全省公安交警系统重点、热点岗位交流轮岗的实施方案》,对车驾管、后勤财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三类重点岗位实行交流轮岗,规避重点、热点岗位腐败风险。印发《严禁下达交通罚款指标五项规定》,坚决杜绝交通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设定纪律红线。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筑牢拒腐防线,全省交警面貌焕然一新。运用大数据研判方式,搭建违法处理监管平台,破解了“买分卖分”难题;搭建酒检测试仪系统平台,进一步规范酒驾查处流程;搭建“三微一端”公众平台,进一步拓展服务群众平台,寓管理于服务,让“微警务”发挥大作用。“贵州交警”微信公众号荣获2014年度省直政务微信综合影响力第一名。

        道路交通安全取得新成效。通过狠抓高速、农村、城市三大板块治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排除,加强源头监管,全省交通事故总量稳步下降,2014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45起,死亡795人,受伤1412人,同比分别下降7.44%、6.14%、14.68%;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7起,死亡145人,受伤80人,同比分别下降9.76%、11.04%和43.26%。自2004年以来连续十一年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双降”目标,自1986年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首年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荣获“2014年贵州省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称号。

        贵州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胡益林主持会议

        展望2015:认清“两个新常态”抓装三个新机遇”

        会议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老问题”遭遇“新常态”,形成了一系列新任务、新挑战,全省各级交警部门要清醒认识到贵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一系列“硬伤”:在交通参与者方面,整体落后的社会经济导致了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较差,跟发达地区相距较大;在道路方面,贵州地理地貌条件特殊,山高谷深,道路安全基础设施整体薄弱;在管理力量和管理手段方面,警力远远低于发达省份,广大农村地区缺乏管理体系和管理力量,高速公路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科技应用水平不高。这些“硬伤”不会在短期内发生根本性改变。

        第一,认清两个新常态。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新常态。截至2014年底,全省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达17.44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驾驶人总数达525万人,机动车保有量达452万辆,其中,汽车达到251万辆。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每百个家庭拥有18辆汽车即标志汽车社会的到来,我省现在每百个家庭平均拥有24辆汽车,接近全国25辆的平均值,曾经欠开发、欠发达的贵州也步入了汽车社会。但是在高速发展进程中,交通参与者的素质滞后于汽车文明发展、车辆的安全性能滞后于平安出行需要、道路的安全设施建设滞后于整体基础建设,加剧了道路交通诸要素不协调、不匹配的程度,“隐患大暴露、矛盾大凸显、安全大挑战”成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新特点,交通安全形势将长期处于“拉锯期”。

        二是公安工作新常态。随着我国改革步入“深水区”,经济进入“三期叠加”阶段,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城乡结构深刻变动,经济增速换挡、利益格局调整、社会转型加快,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凸显,暴力恐怖活动现实威胁进一步上升,社会稳定、治安问题、自然灾害的突发性进一步增强,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对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挑战,即:提升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成为新常态;面对“三期”特征明显,在处理老问题和解决新问题时如何实现前端防范、有效治理成为新常态;如何围绕公安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地开展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警务效能成为新常态;如何把公安工作做专做精,实现依法、正确、有效履职成为新常态。

        第二,把握三个新机遇。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的新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将安全生产列入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新《安全生产法》的正式实施更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行业和生产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省委、省政府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列入了全省重点改革工作事项,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省人民政府明确三位省领导担任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各级联席会议召集人也由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切实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备,为道路交通安全整体性治理格局形成进一步夯实了基矗

        二是公安部推进“四项建设”和公安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新机遇。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核心,以防控体系建设、信息技术应用、警务机制改革、组织体制创新为基本内容,以重塑警务机制体系为主要目标的“四项建设”工作,正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抓住大数据、云计算这个核心,就等于抓住了“四项建设”的关键。随着物联网、车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深度应用,强化信息资源的深度整合,强化海量信息的关联碰撞,强化车辆识别、行为分析、人像比对、目标筛查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可更好地支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反恐维稳防线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公安大局。

        三是国家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贵州推进公路建设的新机遇。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以农村公路为重心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方针,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力整治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改善安全基础设施,满足公众安全出行基本需要。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启动“多彩贵州•最美高速”创建活动,着力营造“公路上等级、路网趋优化、管养全覆盖、通行提能力、安全有保障、环境更优美、建成小康路”的农村道路通行环境,以及“舒适、平安、快捷、优美、文明”的高速公路通行服务环境。

        

        省公安厅交管局党委班子出席会议

        创新落实年:项目推进“十项重点工作”

        省公安厅交管局将2015年确定为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创新落实年,紧扣公安部“四项建设”、省公安厅“八项建设”的工作主线,以项目化管理方式为手段,抓好公安交通管理十项重点工作的创新落实。

        一是强力推进大事故预防和基层基础工作。第一,强力推进生命防护工程。按照“五级联排、一日一排、层层分解、逐级上报、逐级落实”的原则,开展“省市县乡村”安全隐患五级联排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上报安委会、交通、财政、发改等部门,明确责任,挂牌督办,落实整改。其中,重点是对历年来同一路段、同一形态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剖析,确定是因道路因素造成的,必须报请政府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想尽一切办法消除隐患。第二,狠抓农村山区交通管理体系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全国广西现场会及全省印江现场会精神,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完善“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工作机制,推进“一站一队一点”建设,强化农村道路管理力量。第三,狠抓路面执法。把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量尤其是七类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数,以及人均查处数作为考核各地工作的核心指标,强力推进三大板块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全面提升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针对三大板块中最重要和安全基础最薄弱的农村板块,一定要发挥“兵团作战”特点,集中优势警力,围绕重点路段,一条路一条路地整治;围绕旅游旺季、农忙时节、赶集活动、红白喜事等重要时段,一个片区一个片区地整治。形成“逢节必查、逢场必到、逢事必纠”的严管重处交通违法行为氛围,让农村地区群众形成“敬畏法规”和“敬畏生命”的意识。

        二是强力推进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第一,积极探索符合贵州实际,集“条管”与“块管”优点于一身的高速公路管理体制;第二,建立完善高速公路警力、经费、营房、设施与高速公路发展同步的运行机制。确保高速公路在建设初期同步考虑人、财、物投入,开通时有足够管理力量投入管理,开通后加强路警联动,实现日常管理“五快一保”保安全,应急管理“三力助推”保畅通;第三,探索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新型勤务模式,依靠科技信息支撑,形成前端及时发现、后台实时反应、扁平指挥调度、一线迅速处置干预的管理模式,保证对动态违法、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消除,实现对交通违法的精准干预打击、对突发事件的精确快速处置。

        三是强力推进大指挥体系建设。按照“三级同步推进,打造专业指挥机构,完善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的原则,强化盛市、县三级交警指挥机构建设,实现及时感知道路交通态势、动态监控路面交通秩序、快速响应处置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等集成指挥功能。

        四是强力推进公路防控体系建设。在全省已建和新建高速公路上,加快路网监控平台和环筑、环黔交通安保圈执法站建设进程,负责全省道路“线”的整合,将公路防控体系建设主动融入公安厅“天网工程”和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监控系统全覆盖”,“缉查布控全天候”,“打防管控全方位”,为打造“圈、块、格、点、线”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奠定坚实基矗同时引入视频图像智能解析技术,为反恐维稳、打击犯罪、治安防控、抢险救援、事故预防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推动警务实战化。

        五是强力推进公安交管基础信息化建设。第一,抓好大数据、警务云建设。将涉及道路交通管理的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全部纳入大数据库,建立信息资源池和“贵州交警警务云”,打牢基础信息化基矗通过“云存储”、“云服务”和“云计算”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采集、梳理、整合、挖掘、研判,将数据深度应用与基层基础工作进行关联,提升公安交警综合业务处理和综合信息应用能力;第二,完善PGIS平台及图层建设,实现基于PGIS的可视化控制、警力定位调度部署、重点车辆管控、自动跟踪、线路比对、围栏管理,以及警卫交通虚拟化分析、卡口拦截路径分析和应急救援处置交通模拟等功能;第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以大数据为抓手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对企业违规行为和驾驶人违法行为实时监控,进一步督促交通运输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客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四,结合省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基础信息质量提升年的有关部署,利用办理车驾管业务、处理交通事故的机会,对核心数据库缺项、漏项的数据进行补充完善,纠偏灭虚、查缺补漏,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基础数据质量。

        

        会场一角

        六是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执法记录仪管理、违法处理监管、酒检测试仪“三大平台”应用,借助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通过抓好执法记录仪的应用与个人执法档案的建立,完善执法诚信体系建设,解决好单兵执法、分散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彻底消除“乱收费,乱罚款,乱执法”等行为。

        七是强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第一,结合实战需求,以提高科学管理、规范执法、服务群众能力为重点,建立网上、网下结合的专业培训机制,组织开展路面执勤执法、城市交通组织、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应急管理、执勤安全防护等专业培训、实战演练、技能比武,提高交警队伍依法履职能力;第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整合交警系统纪检、督察、政工队伍力量,完善队伍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整治执法不公正、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强推“一把手不分管财务”、“三评三审”、“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等治本机制落实,防止出现“塌方式”腐败;第三,在全省交警中培树典型,坚持典型引路,模范带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推进队伍正规化整体建设。第四,启用“三级一网考”平台,结合“六合一”系统,抓住关键项目和关键环节,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促进执法“量的提升”,确保执法“质的优化”。

        八是强力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第一,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手段,完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积极推动省级立法,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制定出台《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行政问责办法》等新法规,抢占法治制高点,为依法行政夯实基础,推动形成党政履行领导责任、地方强化属地监管、部门严格行业监管的齐抓共管格局;第二,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于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认真地组织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未全面履行、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责任人,以及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严肃追究五种责任,让责任人根据调查结果“摘帽子、挪位子、进笼子”。通过倒查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形成一个典型案例,处理一批具体责任人,整改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带动一个地区安全工作水平的提升。

        九是强力推进文明交通建设。第一,创新管理,服务群众。开辟完善网络车驾管窗口、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窗口,通过手机APP、微信等移动终端提供交通违法自助办理服务,以及打破时空限制的信息告知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第二,开展“体验式”宣传基地建设,调动保险行业、车辆生产企业、社会公益机构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彻底改变传统交通安全宣传方式;第三、推进“传统+数字”的新型宣传机制建设,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部署实施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力量,发动交通参与者广泛参与交通安全宣传,举报违法、纠正违法,推动提升全社会文明交通意识。

        十是强力推进公安交管保障能力建设。第一,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交警编制管理创新的具体实施办法和交警警力编制配备指导意见。配编标准要充分考虑“现实需求、动态变化、科学发展”等因素,按照“一线岗位设岗定编”和“机关分层定编”(总队、支队按照不同的管理职责分层定编)的原则予以制定。对一线岗位的定编,既要考虑基本编制的设置,也要考虑动态编制的设置。动态编制要依据“地区面积+路网结构”、“公路里程+流量”、“车辆、驾驶人保有量+执法量、事故量”来明确配编标准。通过“摸清基本编,研究动态编”,提交定编标准和建议;第二,编制《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十三五”规划》,确定并组织实施一批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第三、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基层大、中队营房建设;第四,根据实战需求,推进执勤执法巡逻车辆、事故勘查车辆及勘查设备、测速仪、酒精测试仪等装备标准化建设。完善执勤单警装备、安全防护装备、执勤单元装备的配备和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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