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前往边境地区进行祭扫活动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2015-03-31
南宁讯(肖本源)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区清明节前后维稳工作,为“平安清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对清明节前后前往我区边境地区烈士陵园进行祭扫活动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按照通知,在清明节前后(从3月20日起至4月30日),对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参战退伍军人以及烈士家属,或悬挂祭扫活动横幅等明显标志标识,前往我区边境地区烈士陵园进行祭扫活动的区内外车辆车队,凡通过我区范围内的所有公路(含桥梁、隧道和城市道路)收费站,免收车辆通行费。
通知还要求,全区交通运输各级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应急预案,迅速通知所属收费站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前往我区边境地区烈士陵园进行祭扫活动的区内外车辆车队便捷通行。同时,加强检查监督,加强应急联动,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前往我区边境地区烈士陵园进行祭扫活动车辆免交通行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