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敖汉旗交通运输局“五个强化”抓安全
2015-04-01
2015年,敖汉旗交通运输局按照“做负责任行业”的总体要求,从高危行业特性实际出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属地监管”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各项制度。系统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切实强化领导责任,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领导责任;其它分管领导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健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化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目标业务考核,对出现重特大责任事故和安全基础工作不达标均实行“一票否决”;层层签定安全监管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保障系统和网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到岗、到人。
二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开展教育培训。全系统各单位都要坚持“抓工作要实、抓基层要实、抓基础要实、抓整改要实”的“四实”精神,坚持“从严要求、从严检查、从严执法的“三严”态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安全运行机制建设和监管工作机构、队伍自身建设,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专兼职工作人员;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内业档案;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事故警示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年内举办2次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和1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三是强化“平安交通”建设,确保安全稳定。在总结“安全生产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车站”、“平安工地”等“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确保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
四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督查检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从源头上做好安全防范,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公路工程施工、运营公路管护、城镇公交等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和督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关口前移”,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下发隐患整改意见书,并督促监管单位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五是强化部门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运管所要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能,监督指导旅客运输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职责,敦促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突出抓好客运车辆每日安全例检和客运站的“三品”检查;要充分利用GPS指挥中心监控平台及企业二级平台,对全旗道路客运车辆超员、超速、串线行驶等交通或经营违法行为实时掌控;全面规范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强化危货车辆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按危货种类做好应急处置预案;严格城镇公交企业车辆每日安全例检制度,督促指导公交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质监所要依法履行好公路建设的安全监管职责,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公路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公路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安全防范,养护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区布控,可能造成交通拥堵或需要封闭公路的,要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水毁、危桥险涵、严重路面病害和施工作业所用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必须按国标设置。路政大队要依法做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对于超限运输的必须坚持卸载放行,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各内部单位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反恐、安保、应急等工作。加强工地食堂、机关内部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