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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各部门创新载体形式做好“先行官”宣传
2015-04-03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全面领会当好“先行官”的时代背景、深刻内涵、重大意义,发挥《中国交通报》等行业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推进“四个交通”建设的强大精神动力。

        通知指出,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使交通真正成为发展的先行官”,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感振奋、备受鼓舞。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当好发展“先行官”的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宣传工作的重点,明确责任、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发挥《中国交通报》等行业主流媒体的作用,创新载体和形式,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新闻客户端等平台,扩大传播覆盖面,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中国交通报·“先行官”大家谈》栏目的组稿工作,主动与中国交通报社加强沟通联系,围绕主题积极组稿供稿;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模范作用,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要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互动交流,要在官方网站开设相关专栏,并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要结合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以“当好先行官”为主题的采访活动,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工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国家三大战略、稳定国民经济增长、惠及百姓民生、推动转方式调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部新闻办将通过舆情监测分析和各地新闻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和通报各地宣传报道情况,并选择部分优秀稿件推荐给中央主要媒体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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