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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党组全面启动巡察工作
2015-04-10 
        4月3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制定出台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全面启动对厅属单位巡察工作,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治本,近期将对2个厅属单位进行巡察。

        省交通运输厅承担着工程建设、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职能,主要由厅属公路、航道、运管、海事等行业管理部门来履行,权力较为集中、项目较为密集、资金较为集聚,廉政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为进一步防控廉政风险,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促进厅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厅党组于去年借鉴中央、省委巡视工作做法,建立巡察工作机制,并在省交通工程建设局进行试点,共收集216条意见建议,查找5个方面问题,提出4个方面整改意见,取得了较好的震慑和治本效果。

        厅党组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了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机构设置和职责、巡视范围和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成果运用和工作纪律等内容,突出可操作性。在组织领导上,坚持厅党组统一领导,驻厅纪检组牵头负责,厅政治处、直属机关党委共同参与,组成巡查工作机构。在巡察内容上,重点了解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等情况,着力发现问题。在巡察方式上,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每年选取2-3个直属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并适时开展专项巡视。在巡察对象上,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对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在成果运用上,通过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移交线索和通报情况等形式,切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完善治本之策。(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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