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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促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
2015-04-10 
        

        3月27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贯彻《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促进我省汽车维修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我省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供需平衡、便民便利”的原则,合理规划引导维修企业连锁发展;构建汽车维修业标准体系,鼓励维修企业共享维修装备,促进维修连锁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推进行业服务品牌建设,科学引导“江苏车大夫”等维修服务品牌健康发展,提供公益性维修咨询及诊断服务;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及全身汽车维修救援体系;出台并监督《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登记管理办法》,适时开展汽车维修配件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建立维修市场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推广“绿色汽修”,促进汽车维修行业安全发展。

        实施方案还规定了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重点工作分工,包括:开展并完成汽车维修服务与管理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汽车维修业品牌化发展技术路径和政策措施研究及建立并完善维修行业专家技能人才库;12月完成推进“1+n”型维修连锁品牌建设,修订出台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管理办法和评分标准,指导建立维修服务监管信息平台,方便车主选择维修企业,并逐步与车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车辆保险、二手车交易等平台互融共通;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台《汽车维修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指南,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编制本地规划。

        实施方案出台后,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随即印发《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和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事中”将着重加强市场秩序、服务质量监管,“事后”着重加强对投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

        今后,各地将建立并完善维修、客货运、法规、稽查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和投诉举报及媒体曝光“双必查”机制等,对辖区内乘用车、普通货车整车维修企业,每年现场巡查的次数一般不少于1次,对客车和危货运输车辆整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每半年到现场巡查的次数一般不少于1次。今年,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将实现与“江苏运政在线”系统的数据对接,按要求上传车辆检测结果信息。我省将开展常态化信誉考核工作,结合日常监管以及相关部门征信,按标准记分并录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信誉考核得分,将信誉考核结果在网上公开,对信誉等级高的企业,适当减少现场检查的次数,对信誉等级差的企业,增加现场检查的频次。(厅运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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