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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交
2015-04-13 
        日前,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交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以建设法治型领导班子、法治型政府部门、法治型执法队伍为目标,对今后安徽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

        政务窗口审批全部授权单位首席代表办理

        《意见》指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注重学用结合、增强法治意识摆在突出位置,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部门,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积极探索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交通运输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做到“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在简政放权方面,《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措施,除国家规定必须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项目外,其余一律下放到市县交通运输部门。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细化行政审批标准,实行政务窗口审批事项全部授权单位首席代表办理。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完善全省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框架体系,统筹规划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前瞻性研究,拓宽立法项目来源,科学制定安徽交通运输地方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全省推广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

        根据《意见》,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市县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合理配置交通运输执法资源,实行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级下移,夯实执法基矗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安徽将全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快推进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并做好与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省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安徽省联网治超综合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逐步将执法证件数据、执法流程的信息化、行政管理业务数据、科技治超全部纳入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

        《意见》还特别提出,要继续加大治超工作力度,推动与周边省份跨区域治超合作。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定期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探索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有效防范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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