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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船闸多措并举开展《航道法》宣传月活动
2015-0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航道法》顺利实施,淮阴船闸多措并举做好《航道法》宣传月活动相关工作。一是让船员、职工和附近百姓“看得到”。通过采取在办公场所、远调站、船闸人行天桥、航政艇等显著位置悬挂条幅、张贴《航道法》宣传标语,营造《航道法》在苏北运河有效实施的浓烈氛围;二是让广大船员“听得到”。为提高《航道法》影响力,淮阴船闸利用航政艇上航宣传、智能语音播报等,不间断宣传《航道法》相关规定和内容,扩大覆盖面,提高公众知晓度,为《航道法》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让过往船员“问得着”。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淮阴船闸于4月1日在远调站开展《航道法》咨询日活动,设立咨询台,接受船员咨询,答疑解惑并向船员发放宣传材料;四是让干部职工“学得透”。淮阴船闸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向职工发放《航道法》学习手册,同时通过内网、网上职工书屋将《航道法》权威解读、《航道法》释义等发送到各部门自主学习,同时利用领导班子会议、中心组学习、工前工后会、安全民主生活会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五是学习测试“考得好”。为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果,所相关部门精心编制《航道法》测试题,对所有职工进行《航道法》学习内容闭卷考试,考试结果显示,所有职工考试成绩均为优良。

        通过开展《航道法》宣传月活动,使广大船员对航道法律法规有了显著的认知,船员的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对于保障航道安全畅通,发挥苏北运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通过此次学习宣传活动,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对《航道法》的实质内容和涵义有了更深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航道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提高了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意识,全面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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