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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路公司巡视整改工作进入第二阶段
2015-04-14 
        按照内蒙古高路公司党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安排部署,公司巡视整改工作进入第二阶段。2015年4月10日,公司党委书记庞渊主持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一阶段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对第二阶段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通过第一阶段巡视整改,公司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巡视意见进行甄别梳理的基础上,按照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权属,对整改任务进行了逐条分解下压,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责任部门进一步细化了分解整改任务并进行签字背书。

        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第二阶段整改工作,一是各整改责任部门要在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特点对具体的整改任务进行再分析、再研究、再调查,尽快将整改措施提交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二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完成汇总、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退回整改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要在方案被退回之日起24小时内提交新的整改方案,直至初审通过为止。三是各整改责任部门要按照经领导小组初审、公司党委会议批准的整改方案,全面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务必于4月30日前完成。四是公司领导小组要对各责任部门第二阶段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第二阶段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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