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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严查七类道路运输安全违规行为
2015-04-15 
        日前,记者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深刻吸取纳雍“4·4”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道路客运安全事故多发态势,贵州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客运安全三个月大整治行动。

        从4月5日起至7月5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道路客运安全情况。根据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查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使用年限、二级维护等情况,严查客运驾驶员资质及近半年内学习情况,严查车辆夜间通行情况,严查违反“五严禁”情况,配合公安、安监部门严查非法售票点、组客点;各客运企业严查驾驶员驾驶途中打手机、打瞌睡或从事与驾驶无关事宜的情况,严查故意屏蔽或破坏监控设备终端情况,严查动态监控不在线情况,严查动态监控值守人员履职不到位情况,严查客车收班后擅自营运情况;各级客运站点严查发班前车辆情况;严查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情况,严查车站封闭情况。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级客运站点、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一要严格落实“五严禁”和行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对超员、超速、高速公路上下客、串线经营等违法行为,该停运的停运,该取消经营权的取消。二要严格执行“七个一律”制度。驾驶人行驶途中打手机的一律停班7天,故意屏蔽或破坏车载监控终端的一律停班7天,客运车辆(包括旅游客车)擅自组客、拉客的一律停班7天,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终端损坏的由车属企业通知客运站一律不得排发班,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平台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一律调离,营运车辆收班后(旅游车辆手续不齐全)擅自运营的一律解聘驾驶员,动态监控不在线的车辆一律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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