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发布促进邮政服务创新发展若干意见
2015-04-16
今后,邮政小包等各类新业务将纳入日常监管和行业统计,并加强邮件处理中心、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的规划建设和改造;鼓励邮政企业发展邮政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鼓励相关企业开发邮政服务智能终端与应用服务……4月14日,国家邮政局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邮政服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国家层面针对邮政服务创新发展遇到的问题,对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企业提出7条具体意见,以推动邮政服务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服务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
互联网带来服务新需求邮政寄递业务亟待升级
国家邮政局新闻发言人、普遍服务司司长王国栋指出,近几年,邮政业一直保持高速发展,其中,快递业务量2014年已达140亿件,问鼎世界第一,连续4年实现了年均增幅超过50%的速度。但是与此同时,信件、汇兑等邮政传统业务一直呈萎缩态势。邮政寄递业务的发展未能与整个邮政行业的快速发展保持同步,客观上与电商等相关行业对寄递服务的强劲需求也不相匹配。“邮政服务怎么通过创新和转型升级,提升服务,促进发展,这需要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企业共同努力来解决。”王国栋这样表示。
目前,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等的迅速普及,使社会对邮政服务的要求也不断提升,邮政寄递服务通过创新发展,将在收寄服务、投递服务、全程时限、跟踪查询等方面持续改善,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邮政普遍服务的需求,提高普遍服务的均等化水平。另一方面,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普及,使农村地区对电子商务发展需求旺盛,需要邮政企业利用平台优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等服务三农的新业务。邮政服务创新发展,将有利于邮政企业更好地发挥平台作用,服务农村电商、解决农村电子商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发挥双向服务的作用,推动农产品进城、服务农民创收。
关注创新发展具体问题发布《村邮站服务规范》
记者在《意见》中看到,此次发布的7条具体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邮政服务创新发展遇到的具体问题入手,主要包括:强化顶层设计,深化改革谋求发展;抓好简政放权,完善行业管理机制;推动资费改革,完善市场调节机制;鼓励服务创新,推动小包业务发展;发挥平台作用,做好农村电商服务;加强科技兴邮,提升邮政服务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合作共赢发展。
另外,记者了解到,《村邮站服务规范》也已经在日前制定发布。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村邮站服务规范》新增规定村邮站需与邮政企业签订业务委托协议,村邮站每天的服务时间应根据当地实际需要由村民委员会商邮政管理部门、邮政企业确定。村邮站工作场所面积也从当时意见稿中的“原则上不少于10平方米”改为“原则上不少于15平方米”。同时,《村邮站服务规范》还详细要求了村邮员的邮件转交工作,代收寄邮件、快件时应配合业务委托方依法执行收寄验视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解读
规划编制
强化顶层设计,深化改革谋求发展。
2015年是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企业制定“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促进邮政创新发展,需要从规划入手,做好顶层设计。对邮政管理部门落实好《邮政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关于邮政设施建设的规定进行了强调。同时,对邮政企业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总体要求。
审批改革
抓好简政放权,完善行业管理机制。
响应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总体部署,下放“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和“邮政企业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特殊服务业务审批”到市(地)级邮政管理部门,将“经营邮政通信业务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变更为后置审批。同时,加强对邮政专营权的保护。《邮政法》明确规定,快递企业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但是市场上还是存在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行为。为此,国家邮政局在2015年1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对国家机关公文的认定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意见》再次重申有关要求。
市场竞价机制
推动资费改革,完善市场调节机制。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4年年底已放开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的地方政府定价权。
下一步,国家将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对邮政服务的定价机制进行调整和完善。需要强调的是,部分邮政资费由邮政企业自主定价,绝不是一放了之,邮政管理部门将继续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邮政资费管理工作。
邮政小包
鼓励服务创新,推动小包业务发展。
支持邮政企业发展小包业务,规范小包业务发展,规范综合服务商代理行为,加强国际互换局建设,为后续出台相关政策做好衔接。邮政小包业务是近两年来邮政企业发展较为迅速的一项新兴业务,主要面对电商企业,投递深度可达农村地区,可以有效覆盖快递服务尚不能到达的区域,对于发展农村电商服务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邮政管理部门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的号召,从方便用户用邮的角度出发,总体上支持邮政小包等新业务的发展。但是,针对目前该类新业务暴露出来的一些质量问题,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将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督促邮政企业加强业务质量管控,对于部分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坚决予以纠正。
农村最后一公里
发挥平台作用,做好农村电商服务。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明确提出要“鼓励对现有商业设施、邮政便民服务设施等的整合利用,加强共同配送末端网点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邮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具有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基础,同时还具有成熟的普遍服务网络体系和稳定的运行质量管控体系优势,在农资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基础上,逐渐推动农民购物不出村、创业不出村,符合国家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对此,《意见》从综合运用农村邮政网络、提升农村邮政服务质量、发展农村电商业务和深度参与农村普惠金融等方面提出了意见措施。
技术创新
加强科技兴邮,提升邮政服务能力。
服务创新、产品创新离不开技术创新。邮政服务只有加强技术创新,才能应对快递行业的竞争,也才能迎接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因此,要结合国家发展物联网等大的政策方针,根据“智慧邮政”的要求,一方面,要鼓励邮政企业发展邮政信息化、科技化、智能化,另一方面,要鼓励相关企业开发邮政服务智能终端与应用服务,推动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同时,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新技术、新设施、新设备的应用推广。
综合服务平台
统筹行业资源,推动合作共赢发展。
结合邮政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实践,以及管理部门鼓励邮政企业开放平台的要求,对邮政企业与电子商务、快递企业的合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现阶段,邮政网络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整合,设施不足和闲置现象同时并存。针对邮政设施不足,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已经加大了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针对部分邮政设施有效利用不足,邮政管理部门支持邮政企业向快递企业开放使用,避免浪费公共资源。这种合作是建立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双方自愿和互惠互利基础上的,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方便用户使用,实现行业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