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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实施村内道路建设三年行动
2015-04-17 
        本网讯记者日前从辽宁省交通厅获悉,从本月起,在全省实施村内道路建设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使全省2/3以上的建设村实现道路基本硬化,改善村民出行条件。

        据悉,辽宁省政府明确各市、县政府为村内道路建设投资主体,各地可整合利用相关资金支持项目实施。鼓励社会资本、企业、个人积极参与捐助,并对参与捐助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企业捐助资金按照税法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各地也可根据实际给予捐助企业或个人冠名权、广告经营权等优惠政策。

        辽宁省政府将对项目建设进行逐县验收,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奖励资金,对完成三年建设任务且通过省验收的县予以奖励,对优先完成任务的县(市)加大奖励力度。同时,相关部门每月考核各地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赴各地实地抽查、核实月报数据;每季度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每年年底对没通过验收的县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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