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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省级农村物流试点单位扩大至六个
2015-04-20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对十堰等市县农村交通物流试点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十堰市、荆门市、竹溪县、秭归县等4市县农村交通物流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省省级农村交通物流试点工作继鄂州、宜城试点之后,再次实现提档、扩面、升级,加速度从省级政策层面推进我省农村物流发展。此次批复的省级试点包含了以十堰、荆门为代表的市域试点和以竹溪、秭归为代表的县域试点,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十堰市试点以亨运物流公司为主体,深化交邮共建,依托许家棚物流园新建区域快递分拣中心,利用客货两网,开通了五县二市客货双运班车,构建起十堰区域物流综合配送网,全力助推交通与快递融合发展。荆门市试点以众诚物流公司为主体,建设市县镇村四级物流基础设施体系,整合社会车辆等资源,依托自身信息平台,集货物购销、物流配送于一身,全力实现区域物流一体化。竹溪县以县内农村物流企业为主体,整合社会物流资源,构建起县级物流中心、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村级物流服务点的县域农村物流服务示范网络。秭归县试点以华维物流公司为主体,积极建设集交通、商务、供销、邮政、快递“多业融合、多点合一”的村级服务平台,构建货运班线+客货联盟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这次批复的四个试点方案呈现出4个方面的新特点。一是坚持了市场主体。全部依托企业开展试点运作,其中不乏十堰亨运物流、荆门众诚物流等省内知名企业;二是创新了组织模式。以市域或者县域为一个整体,总体布局市、县、镇、村四级城乡物流体系,全域推进农村交通物流发展。三是强化了部门协同。加强与商务、供销、邮政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合力共同推进市域或县域农村物流发展。四是实现了多业融合。围绕农村生产生活、物流快递等需求,方案谋划了农村生产、生活资料和农副产品的双向流通。

        十堰等4个市县试点的实施,对今后从全市或全县整体推进农村交通物流发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借鉴意义。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物流发展局将结合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4部局《关于协同推进农村物流健康发展加快服务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湖北省农村物流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以及《湖北省农村物流融合发展规划编制指南》等重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物流试点工作的引导和协调,进一步细化试点方案中建设内容和工作措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日常督导,跟踪督促四市县全面落实方案内容、工作措施,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及工作成效,切实发挥农村物流试点工作的综合效益和示范作用,为全面推进我省农村物流发展贡献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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