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S101(01省道)杭沪线海宁长安至平湖独山港段2015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公路复[2015]57号批准建设,已列入2015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浙江省海宁市公路管理段、浙江省海盐县公路管理段、浙江省平湖市公路管理段,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xzb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实施路段为S101(01省道)杭护线海宁段、海盐段、平湖段,二级公路加宽标准建设,路基宽36m,路幅布置为:中央分隔带2.0m+行车道及紧急停车带2×11m+机非隔离带2×0.5m+辅车道2×4.5m+土路肩2×1.0m,实施路段现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2 标段划分、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项目施工招标设3个标段,主要内容:
Ⅰ标段为S101(01省道)杭沪线海宁长安至袁花段2015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实施路段及内容为:
(1)中修:K25+600~K26+800左幅、K28+500~K29+900左幅、K36+500~K39+900左幅、K62+500~K64+100左幅、K20+000~K22+300右幅、K25+600~K28+000右幅、K29+000~K30+000右幅、K37+000~K38+200右幅、K39+200~K39+900右幅、K41+500~K42+300右幅、K44+350~K45+100右幅、K46+100~K46+700右幅、K47+750~K48+750右幅、K51+750~K52+600右幅、K53+000~K55+800右幅、K57+400~K64+786右幅,单幅计29.386公里。铣刨行车道原沥青路面上面层并病害处治后加铺5厘米AC-16C改性沥青混凝土。
(2)预防性养护:K34+900~K36+500左幅,单幅计1.6公里。行车道及紧急停车带病害处治后加铺3厘米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
(3)预防性养护:K28+000~K29+000右幅、K30+000~K33+600右幅、K34+900~K37+000右幅、K38+200~K39+200右幅,单幅计7.7公里。行车道(宽7.5米)进行病害处治。
Ⅱ标段为S101(01省道)杭沪线海盐秦山至武原段2015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实施路段及内容为:
(1)大中修:K73+000~K77+827左幅,单幅计4.827公里。铣刨行车道5厘米原沥青面层并病害处治后加铺5厘米AC-16C改性沥青混凝土。
(2)大中修:K78+182~K84+238左幅,单幅计6.056公里。铣刨行车道及紧急停车带5厘米原沥青面层并病害处治后加铺6厘米AC-16C改性沥青混凝土。
(3)预防性养护:K64+786~K69+000左幅、K88+000~K89+000右幅,单幅计5.214公里。行车道及紧急停车带病害处治后加铺3厘米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
(4)预防性养护:K69+000~K70+000左幅、K84+000~K88+000右幅、K89+000~K90+161右幅,单幅计6.161公里。对行车道(宽7.5米)进行病害处治。
Ⅲ标段为S101(01省道)杭沪线平湖乍浦至独山港段2015年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实施路段及内容为:
(1)大中修:K99+465~K103+880右幅、K114+855~K118+000左幅,单幅计7.56公里。行车道及紧急停车带病害处治后加铺5厘米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
(2)大中修:K116+434~K118+000右幅、单幅计1.566公里。行车道病害处治后就地冷再生成9厘米乳化沥青混凝土+5厘米AC-16C改性沥青混凝土。紧急停车带加铺6厘米AC-16C改性沥青混凝土。
(3)预防性养护:K105+970~K114+705、K114+855~K116+434右幅、K118+000~K120+314、折合双幅计11.838公里。对行车道(宽7.5米)进行病害处治。
本工程施工概算总投资约7956万元。其中Ⅰ标段3980万元、Ⅱ标段2044万元、Ⅲ标段1932万元。
2.3 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计划交工日期2015年9月。
2.4 质量目标:大中修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工程,预防性养护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3.2 施工标段招标的投标人若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更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名称一致,否则,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0(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盖公章)一套报名。
4.2 同时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幢11楼)招标文件每套各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份各1000元(开标时凭收据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场路350号蒋水港桥西侧)。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授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xzbtb.gov.cn)上公布。
7、其他
7.1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可中一个标段(由评标委员会对三个标段进行评审后,按各标段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的,确定各标段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如同一
投标人不同标段的综合得分均为最高时,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造价最高的标段的中标人,其余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即为该标段的中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海宁市公路管理段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6号
邮 编:3144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73-87289928
传 真:0573-87289928
招标人:浙江省平湖市公路管理段
地 址:平湖市池海路99号
邮 编:314200
联系人:齐先生
电 话:0573-85219391
招标人:浙江省海盐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海盐武原镇众安桥南700米处
邮 编:314300
联系人:陆先生
电 话:13857348388
招标代理人: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486号金汇大厦B幢11楼
邮 编:314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573-87238807
传 真:0573-87239013
浙江省海宁市公路管理段、浙江省平湖市公路管理段、浙江省海盐县公路管理段
2015年5月6日
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