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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范围内推行“四不上船、六不开航”的活动
2015-05-12 
        为贯彻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水路运输行业推行“四不上船、六不开航”的规定,我局专门在全市海事工作会议上做了专题布置,由市里统一制作宣传标语,要求各县海事处张贴于码头和船舶的醒目位置上,让水上出行的群众对宣传活动做到心知肚明。

        基层海事人员要督促和检查辖区水运企业严格执行“四不上船、六不出航”的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码头要明确告知旅客什么情况不能上船,什么情况船不能开航,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并在码头设立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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