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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上半年安徽省高速公路ETC电子标签采购(第二批)项目招标公告
2015-05-12 
 

 1. 招标条件

 2015年度上半年安徽省高速公路ETC电子标签采购(第二批)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业主为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筹措。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招标范围

 采购2015年度上半年招标人所需电子标签,包含设备的采购、设备提供、运输、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和36个月质量保证期等全套服务。本次采购按批次采购,供货时间为接到招标人供货需求指令后30天内。

 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包进行招标,投标控制价上限850万元。

 


  合同包

 


  招标内容

 


  单位

 


   数量

 


  项目范围

 


   01

 


   电子标签

 


   台

 


   50000

 
设备的采购、设备提供、运输、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等;同时免费提供电子标签两倍数量的双面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制造商,注册资本金2000万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

 ⑵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具有20万台及以上电子标签供货业绩(符合国标GB/T20851)。

 ⑶所投产品具有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物理层测试合格报告、协议和互操作测试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要求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者(以下称“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5月12日~5月18日每个工作日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合肥市井岗路68号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7层(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七楼)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中心(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10套电子标签样品用于性能质量测试且送检的10套样品必须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测试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如测试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后期所投产品必须与样品的型号、质量及用材保持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至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与呈坎路交叉口路警指挥中心五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转账、异地电汇。采用的转账支票或电汇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汇出的款额,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请于2015年6月1日17时前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人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ahj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和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ahgljl.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高铁路与呈坎路交叉口路警指挥中心四楼

 联 系 人:于欣海

 电  话:0551-63756864

 招标代理人: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井岗路68号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7层(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七楼)

 联 系 人:吴阳阳、陶娜娜

 电  话:0551-65590506、65590508

 传  真:0551-65590507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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