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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交警全力以赴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
2015-05-14 
        

        为贯彻落实县政协民主评议提案《关于学校路段交通拥堵治理的建议》,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从四个方面切实抓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

        一是周密部署定责任。大队制定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责任安排表》;成立了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管大队长刘萍任组长,教导员李平福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大队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重点、工作目标和部门职责。

        二是全面排查除隐患。大队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由秩序科牵头,各中队按照《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责任安排表》统筹部署,分别深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周边必经路段,对照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标准,积极主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全面掌握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停车泊位、交通安全设施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

        三是突击整治严惩处。大队根据校车的行驶时间、运行路线,重点整治校车、短途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等严重影响学生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残疾人三轮椅车)、非法营运客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尤其强化每周五、周日下午中小学生回家、返校高峰期的监管,对短途村村通客车超员运载学生的,一经查实,一律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从重从严处罚。

        四是安全教育抓养成。大队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六一”儿童节即将到到来之际,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举办一次信丰交通事故案例和动漫温馨提示图片展,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提醒学校及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监护责任,不擅自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继续深化“护卫天使”行动,在信丰一孝四小等临街、人流量大的的学校路口实行早中晚高峰岗定点定人护学制;在乡镇学校,实行警车巡逻护学制。(谭玉英)

        作者单位:江西省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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