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7甘州城区经民乐生态工业园区至山丹东乐一级公路改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5-05-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27甘州城区经民乐生态工业园区至山丹东乐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交运〔2015〕1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张掖市人民政府,资金由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两部分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潜在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张掖市境内,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G312连接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全线共设置桥梁14座,其中:大桥206米/1座、中桥198米/3座、小桥199米/8座、通道桥39米/2座,共设涵洞114道、分离式立交2座、平面交叉33处。全线设置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综合管理所1处、收费站2处。新建桥涵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全线大、中桥1/100,主线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连接线小桥、涵洞及路基1/50。全线设置完善的防排水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
2.2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招标项目的路基工程施工。合同段划分如下:
(表格详情请见报纸)
2.3 计划工期: LJ1合同段: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12月30日;LJ2合同段:2015年6月25日至2016年5月30日(路基、桥涵工程工期为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12月30日;东乐分离式立交桥工期2015年6月25日至2016年5月30日);以上各合同段缺陷责任期均为二年,保修期五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LJ1合同段: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和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要求申请人近5年内成功完成过两个以上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合同,并累计完成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40公里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个合同段里程达到8公里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同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LJ2合同段: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要求申请人近5年内成功完成过两个以上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合同和一座跨越运营中铁路的桥梁施工合同,并累计完成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40公里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个合同段里程达到8公里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同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3每个申请人只可对上述合同段中的1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资格预审不通过处。3.5通过LJ1合同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在开标截止日前以现金形式缴纳信誉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到指定的账户,通过LJ2合同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在开标截止日前以现金形式缴纳信誉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到指定的账户。
4.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yggzy.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及《甘肃经济日报》上发布。其他详细内容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