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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原高速公路十一座桥桥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5-1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新原高速公路十一座桥桥面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晋高管工程发【2014】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踊跃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内容

 2.1项目概况

 忻州高速公路新原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55二连浩特至广州高速公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纵贯我省南北的重要通道,对发展我省的经济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经对本桥病害调查,发现沿线桥梁桥面铺装破损严重,破损面积大、破损部位不易修复,多处出现坑槽、开裂等病害,影响行驶车辆的舒适性,同时对大桥的安全运营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对此现状,决定对新原段十一座桥的桥面铺装、铰缝损毁区段及桥面标线进行处治改造。

 2.2工程建设内容及计划工期见下表:

 


  标段

 


  一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内容。包括材料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验收交付、质量保修等;

 


  建设内容

 


  新原段十一座桥的桥面铺装、铰缝损毁区段及桥面标线进行处治改造。

 


  计划工期

 


  共 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一类从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被评为D级的不得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5  月 18  日至 2015年 5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18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6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 8 楼会议室(地址)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街35号。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交通网》、《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忻州市和平街西段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350-3306037

 招标代理:山西永信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

 联 系 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351-7553762

 传真电话:0351-755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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