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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公路“三乱”专项整治督查情况意见反馈会
2015-05-21 
        

        5月14日上午,长治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公路“三乱”专项整治督查情况意见反馈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贾文革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厅字【2015】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印发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交党发【2015】11号)文件相关要求,市局分两个督查小组于4月7日至20日,深入辖区公路、治超站点、基层站所、汽车场站、交通执法业务大厅等相关场所,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局属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路“三乱”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查中发现,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属有关单位对公路“三乱”治理工作都比较重视,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收到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发现部分县的运管所业务大厅、超限检测站、客运办等场所存在着装不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执法用语不规范等情况。

        会上,执法监督处处长冯泽民宣读了市局关于公路“三乱”专项整治督查情况的通报。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贾文革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交通部门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行业作风关系到政府形象,必须深刻认识公路“三乱”问题的严重性和工作的重要性,主动适应新的形势,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二是要认真履职,严格问责。广大执法人员要根据工作职责要求,履职到位,敢负责、有担当。同时交通主管部门要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追究责任,做到警钟长鸣,依法依规办事,既解决“乱作为”问题,又解决“不作为”问题。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六权治本”的要求,厘清责任清单,完善相关制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发挥制度约束权力、堵塞漏洞的作用。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真正培养一支懂法律、敢作为、勇担当和办好事、不出事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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