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江西交通创新机制提升项目建设监管水平系列报道
2015-05-22 
        

        目录

        1、加大曝光力度构建惩戒机制维护农民工权益江西:涵养公路建设诚信土壤(2015/3/30头版头条)

        2、创新机制规范监管江西探索公路市场监管新模式(2015/5/11)

        3、监督关口前移强化源头防控——江西重点交通工程巡察纪实(2015/5/11)

        4、用诚信规范公路建设市场(2015/5/6《江西日报》)

        加大曝光力度构建惩戒机制维护农民工权益

        江西:涵养公路建设诚信土壤

        (2015/3/30头版头条)

        本报记者练崇田特约记者黄金

        前不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首次发布《致全省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农民工朋友的公开信》,为农民工讨薪支招,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

        如今,进入江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都多了一个与信用有关的“户口”——只要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都将一一记录在案。此外,“信用综合评价”构建了公路建设市场诚信环境,“曝光台”加大了通报曝光力度,创新农民工工资管理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这一系列诚信体系建设举措,不断优化规范着江西公路建设市场环境和秩序。

        企业信用与招投标挂钩

        “有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靠标书说话,拉关系搞幕后交易不灵了。”一位参与江西交通工程竞标的施工企业负责人说。2013年年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用,江西所有交通工程招投标、采购等交易必须通过这一系统进行,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的全覆盖。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在2013年就积极开展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搭建了“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共采集不良行为信息近500条,涉及公路一级以上施工企业63家,公路二、三级施工企业15家。

        江西出台了《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等制度,科学设定计分公式、评价方法,提高信用评价结果的客观性。据2013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显示,AA级施工企业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信用评价结果实现了“两头小中间大”,改变了以往“倒三角”分布趋势。

        此外,江西交通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活动挂钩,严格奖优罚劣。信用等级为AA的施工企业可在保证金、可投类别等方面给予适度优惠奖励,而信用等级为D的施工企业则禁止参加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

        “除了保证招投标公平公正之外,最重要的是保证了工程质量,实现多方共赢。”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吴革森表示,这样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实现竞争有序。

        失德失信企业无处藏身

        江西特别加强了对各在建重点工程的现场综合大检查,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和个人,暂停其在江西承接业务资格。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综合大检查等方式,定期对企业市场行为和现场管理实施动态监控,实现有形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江西对在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综合、专项质量安全督查64次,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90份,共有27家施工企业被暂停在江西承接业务。

        2009年起,江西先后开设“处罚公告”等曝光台栏目,让那些在公路建设市场中失德失信的企业“无处藏身”。2013年,江西研发了《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民工工资管理信息系统》。截至目前,江西已查处72起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给予降低信用等级等处罚。

        创新机制规范监管

        江西探索公路市场监管新模式

        (2015/5/11)

        加强建设市场监管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方法。江西记者站供图

        引入电子化招投标,并在全省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全线推广;引入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设置和招标文件编制事前专家论证机制;设计变更更加注重源头控制,一改过去设计咨询模式向设计监理转变;引入造价管理部门审查,防止盲目提高造价等现象的产生……江西一系列创新举措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推进,新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电子化招投标棋高一着

        2015年3月底,包括(南)昌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在内的6个项目所用钢筋实行了集中统一采购,江西对高速公路建设重要物资实行集中采购供应,从源头上保证了材料质量。同时,江西结合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服务、货物采购的特点,确定高速公路主体、附属设施等采取电子化招标方式。目前,江西所有在建公路重点工程已实现电子化招投标。

        “全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做到了公平竞争,避免了人为因素干预。”日前,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刚刚中标上饶至万年高速公路新建工程路基路面工程,该公司负责人周锦中对此深有感触。

        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2012年年初,江西启动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系统涵盖房建与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9个行业。按照“监察机关牵头、行业部门建设”的实施原则,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建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简称交通平台)。

        2012年6月,江西首个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的项目发布施工招标资审公告,交通平台正式投入使用。2012年10月,万(载)宜(春)项目办首次在省内试行电子化招投标;2013年10月底,南昌至上栗高速公路新建工程土建主体(路基)工程施工拟中标单位在各大网络媒体公示,标志着江西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全面启动。目前,交通平台横向已覆盖公路主体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主体工程施工招标、绿化工程施工招标、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等四类招标项目,纵向已布设至盛市、县三级交易中心。据不完全统计,江西通过交通平台进行电子招投标的项目超过500个,交易金额突破1000亿元。

        “电子化招投标是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不仅能够规范招投标行为,防止权力寻租与腐败,而且促进了建设市场公开透明运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子化招标的核心在于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有效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五统一”规范权力运行

        近几年,江西在不断创新公路建设市场监管方式的同时,积极创新管理机制,为加快制度供给积累了政策储备。针对工程建设监管等权力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江西在重点工程招投标中全过程采用电子招标交易系统,做到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招标投标、财务管理、政治监察和工程技术管理“五统一”,努力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该省加快制度供给步伐,对一些好经验注重深入推进。记者仔细翻看了《江西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动态监管、总量控制、分级管理等方面均有明确规定。“这是严格依照交通运输部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江西交通工程设计变更工作实际来制定的,最大限度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规范了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能有效保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制度完善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障,江西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努力探索及时梳理并形成管理办法予以推广。针对建设市场管理失范的问题,制定《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在全系统大力推行诚信体系建设;针对资质审查随意裁量的问题,制定下发《交通建设市场从业资质审查管理办法》,努力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随意裁量等现象;针对养护资质欠规范、市场欠完善的问题,拟制了《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同时,围绕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江西出台了项目人员配备、津(补)贴及项目机构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办法),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将人为因素限制到最低。这一系列共13项管理制度(办法),为从业单位规范市场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得到交通运输部、江西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个转变”把好工程质量关

        近年来,江西不断加强交通质监机构建设,先后投入近4900万元用于试验检测设备、基地及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控中心系统建设;正式启动市县两级基层交通质监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为期两年的全省市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活动,按照“达标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市一级交通工程监督机构,组织达标验收后按方案兑现资金奖励。

        同时,为提升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水平,江西采劝三个转变”措施,不断提升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三个转变”即,从以往直接监督施工、监理单位行为向重点督查项目业主管理行为转变,逐步形成“质监机构重点监督业主、业主监管监理、监理监管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以往拉网式全面巡查为主向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转变;从以往注重“明察”向注重“暗访”转变。

        针对在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江西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在近期高速公路项目招标中,江西对存在法人代表行贿且金额超过20万元的两家本省企业进行了处罚,取消其3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合计中标价6.8亿元,并取消了存在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中标资格。(特约记者黄金通讯员廖晓锋)

        监督关口前移强化源头防控

        ——江西重点交通工程巡察纪实

        (2015/5/11)

        2014年7月,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启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察工作;同年8月,巡察组进驻九江绕城、都(昌)九(江)高速公路项目办开展首次在建工程巡察;11月,一篇题为《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廉洁从业》的巡察整改报告在江西交通信息网上发布。江西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察是一项牵涉多方面的工作,如今,这项工作已初显成效。

        强化事前防范着力抓早抓小

        据悉,进入“十二五”期,江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呈现跨越式发展。随着交通工程建设投入越来越大,加强对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廉政监管尤为重要。为解决这一问题,去年7月,江西成立了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工程建设巡察组,对全省所有在建重点交通工程开展巡察工作。

        按照规定,巡察组由各单位抽调业务精干的工程、财务、纪检、组织人事及质监干部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及时掌握在建重点工程的进程;协助各重点工程严格把好政策关,杜绝工程建设中的不正之风;掌握收入支出和大额资金的调度使用情况,保证重点工程专款专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廉洁高效安全运行。

        记者了解到,项目巡察的关键在于重点环节巡察制,即对重点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单位、项目办及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集中巡察。采取集中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开展调查走访、组织座谈、查阅资料、设立征求意见箱、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情况。尤其是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向厅党委进行专题汇报。

        去年7月底,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对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启动项目巡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察工作,是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摸索经验,做到早发现问题,早作整改,让干部职工少犯错误,健康成长。

        加强结果运用落实监督实效

        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察,是江西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巡察改变过去对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包大揽的现象,聚焦中心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盯紧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事项,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

        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能掌握一些通过常规监管途径较难发现的转包分包、借用挂靠资质等问题的线索,全部进行查处核实后予以严厉处理。2014年11月,巡察组针对群众反映的九江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办在人事调配中存在“人情调配”、“关系调配”等情况,经调查核实,责令该项目办两名工程技术处管理工程师调整回原单位。同时,针对万(载)宜(春)项目办部分监理人员违规收取施工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津贴”、“补贴”等好处的行为,调查核实后,责成违纪监理人员退回领取的加班津贴并清退处理,并将违纪行为录入交通运输部监理人员信用管理系统。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驻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主任李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展重点工程巡察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有利于更好地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法规制度,有利于对重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巡察组共对8个交通工程项目分别进行了两轮巡察,共张贴公告270份,发放民主测评512份,发放工作联系卡1100张,与200名相关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

        “项目巡察的重点就是将监督关口前移,大大强化了对在建重点工程的全过程监督,我们将努力实现‘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的目标。”项目巡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特约记者黄金通讯员李青峰

        用诚信规范公路建设市场

        (2015/5/6《江西日报》)

        近年来,我省交通运输部门为维护市场秩序,在诚信体系建设中新招迭出——信用综合评价逐步构建了公路建设市场诚信环境;动态监控健全了工程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创新农民工工资管理,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一系列举措让市场各方都自觉按规矩“出牌”。

        阳光交易全覆盖

        针对施工企业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劳务人员缺位等问题,2013年底,省交通运输部门投资210万元建起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该系统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使全省所有交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交易统一到系统内进行,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的全覆盖。一位参与竞标的施工企业负责人说:“有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一切靠标书说话。”

        为规范建设市场秩序,我省还出台了《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规定进入我省的公路施工企业,其信用综合评价采用计分制,企业信用得分和信用等级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中标情况。有关部门在每年的2月份,对上一年度通过审核企业的信用行为进行综合评价。据不完全统计,该平台共采集不良行为信息近500条,涉及公路一级以上施工企业63家,公路二、三级施工企业15家,公路交安设施施工企业8家,公路机电施工企业7家,公路绿化施工企业13家,公路房建施工企业8家。

        信用与招投标挂钩

        为调动施工企业诚信履约的积极性,有关部门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其招投标活动挂钩,严格奖优罚劣。如信用等级为AA的施工企业可在保证金、可投类别、可投标中标段数量、资审评分等方面给予适度的优惠奖励。同时允许招标人在招标(资审)文件中可就企业信用等级设置打分项,具体可根据施工企业的信用等级按比例计算该项得分(AA-100%、A-85%、B-75%、C-60%),而信用等级为D的施工企业则禁止参加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这一招,使得我省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呈现出“两头小中间大”的良好格局,改变了以往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倒三角”分布趋势,保证了大多数施工企业拥有较好的信用记录。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体一类施工企业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时就加入到信用信息建设当中,该公司负责人吴革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这样的一个标准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和竞争有序,“除了保证招投标公平公正之外,最重要的是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共赢的局面。”

        27家企业被“亮红牌”

        为规范施工企业的履约行为,我省加大了对各在建重点工程的现场综合大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了企业的资质条件、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及安全管理,履约行为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等,严格按照江西交通工程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规定,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和个人,暂停其在江西承接业务资格。

        同时,江西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综合大检查等方式,定期对企业市场行为和现场管理实施动态监控,实现有形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江西对在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综合、专项质量安全督查64次,印制质量安全督查通报25份,现场签发抽查意见通知书581份、停工令4份。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检查组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90份,有27家施工企业被暂停在江西承接业务。本报记者林雍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