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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专项检查落在实处
2015-05-23 
        进入汛期以来,福建省各级交通质监机构立即调整工作思路,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推进规范化监督,适时抽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挂牌督办和重点督查项目隐患治理、应急物资的准备等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以便顺利应对突发状况。

        明确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盛市、县审批项目综合检查职责,包括抽查内容、抽查频率、抽查面以及整改督查方式。主要抽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情况及在建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状况。其中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情况主要抽查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含港口、高速公路)对有关工程安全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活动等的开展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状况主要抽查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主要参建单位在内的工程安全管理行为、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结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指挥部季度联合检查、“一月一督查”和日常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实现抽查全覆盖。由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高速公路)负责落实整改及反溃

        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和项目“三个关键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检查。对安全质量隐患处置不力、屡查屡犯的责任人实行停工整顿、经济处罚、建议调岗、限制进入福建交通建设市场等措施。

        (实习记者:廖丽华通讯员:楼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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