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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圆满完成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2015-05-2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文件)精神,在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布署下,我处配合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对全市具有运输汽油资质的油罐车共9家企业258辆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顺利完成。2015年5月15日顺利通过自治区考核小组的验收。

        赤峰市运输管理处就此项工作主抓以下工作。一是及时向各旗县区运输管理所及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传达了文件精神,并要求其按期完成治理工作;二是结合四级运政系统的统计数据对全市的油罐车进行统计,并与各相关企业联系及抽查部分油罐车较多的企业,对运输汽油罐车油气回工作进行针对性的核查;三是在对部分企业的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安装情况进行整改并上报。

        5月13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杨远新代表赤峰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检查组做了专题汇报,会后检查组对10个治理项目的治理工作进行了资料审核和专项实地核查,确认我处分担的全处分担的油灌车油气回收工作治理率达标100%,圆满地完了大气污染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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