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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部署开展交通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2015-05-27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施工事故,省厅近期下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从5月15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综合督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以省安委办和交通运输部安委办规定的“五整治、五落实”为主要工作内容,重点开展桥梁、隧道、路基工程施工和特种设备整治。旨在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强化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常态化建设。同时,大力开展落实桥隧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等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专项行动,切实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全部具有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努力减少交通建设施工生产一般等级事故,坚决防范施工生产安全较大等级事故。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厅成立了以马忠英副厅长为组长,王永祥副厅长为副组长,厅安监处、建管处、运输处和省质监局、地铁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一要加强检查,强化落实。针对施工方案与实施“两张皮”、“最后一公里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三查”: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查方案的实施;查技术交底、风险预警和隐患排查。二要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对因无方案或不严格按方案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将予以处罚并追究责任,对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问责。三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厅安委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动态信息》将定期刊登各地各单位专项行动相关信息,积极引导各方参建主体扎实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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